3月30日14时20分许,在柳南区白露大桥底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四车受损、两人略感不适。
据公共视频显示:一辆号牌为桂b3p***号奔驰suv沿柳太路太阳村往市区方向行驶,当驶至白露大桥底附近路段时,车辆突然越过双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号牌分别为桂b18***、桂bd80***、桂b12***的3辆汽车发生碰撞。
事故现场
接警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的执勤警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工作。据奔驰suv驾驶人覃某称,他驾车至事发路段时,因注意力不集中、开小差,导致车辆突然失控冲向对向车道。执勤警员当即对覃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并未涉嫌酒后驾驶。此事故造成四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事故车辆中的驾乘人员均系好了安全带,事发时并未造成过大的人身伤害。
肇事车辆
其他受损车辆
q:
开小差属于分心驾驶,那什么是分心驾驶?
a:
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分心驾驶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一种驾驶行为。上述案例中,由于驾驶人覃某在驾车过程中开小差,导致注意力分散、反应滞后,短短几秒钟的恍惚与分神,就导致了一场事故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由于奔驰usv驾驶人覃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柳南大队依法认定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分心驾驶危害大!“盲开”状态下,驾驶人失去对道路交通环境的观察和车辆的控制,思想不集中,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为了自己以及他人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拒绝分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柳州交警